被倒挂折磨、老伴被吓死 退休工程师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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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河南省南阳市79岁的工程师李岩森只因为坚持修炼使他身心健康的法轮功而被屡屡迫害,被非法抄家2次,抄走现金、物品等价值8万多元,被上酷刑“穿心杠”人头朝下倒挂折磨昏死,被非法判三年缓三年,老伴被吓死。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李岩森老人控告元凶江泽民。

李岩森老人控告说:“国家的法律的宗旨是惩恶揚善。在江泽民的指令下,法律成了打击好人的工具,它破坏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明知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却昧着良心犯罪,种下了迫害佛法的恶缘,使迫害法轮功的很多人遭到了恶报,成为江泽民的牺牲品。所以这些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也成了迫害的受害者,江泽民已对受谎言蒙蔽毒害的所有善良人犯下了滔天大罪。控告他也是给世人重新认识法轮功的机会。”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国大陆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纳粹盖世太保似的“610办公室”,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和实施针对法轮功这场血腥迫害的机构。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江泽民又命令“610办公室”系统性的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政策,导致亿万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判刑甚至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并造成现在社会道德急速下滑,社会秩序混乱,经济下滑,尤其是司法系统的混乱黑暗。

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至今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

以下是李岩森老人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份事实:

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他在祛病健身、净化心灵、提高生命层次等方面有显著奇效,所以在短短的数年间就有上亿人在学、在炼。修炼者修心向善,都按“真、善、忍”的法理做好人中的好人。法轮大法的出现,使人类道德回升,对当政者来说,本来是件好事,正如当年已退休的乔石委员长组织人员对法轮功调查后所下的结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我原来患有心脏病、肺结核、甲亢等疾病,经常住院,不能上班。1995年10月,我听说修炼法轮功能使身体健康,我就找到炼功点和大家一起学法炼功,修炼不到一个月,我的病全好了,一身轻,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劲。我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放下名、利、情,做到师父要求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身体健康,家庭和睦。

大法更教会我如何做人,做好人,做更好的人,使我的生命层次不断的升华。大法使我变得更加善良、更加宽容、更加真诚 。作为法轮功修炼者,在学法修炼中,身心轻松,生活充实,是我获得的最大的收益。

只因为我坚持自己的信仰而被江泽民犯罪集团屡屡迫害,我被非法抄家2次,抄走现金、物品等价值8万多元,我被上酷刑“穿心杠”、刑讯逼供,我被判三年缓三年。

我受的迫害事实如下:

1999年7月24日,宛城区新华派出所卧佛寺居委会支部书记毛金霞带人抄我家,抄走我所有的大法经书和大法资料、音响设备等物品,价值1000元,并逼迫我和妻子写检查、写保证,威胁我们不准出门、不准上访,并每天监控着我们。

2004年3月4日,南阳市宛城区610国保大队段献成、杜思伟、赵红伟等人不出示任何手续非法抄家,强行翻箱倒柜,衣服等物品散落一地。抄走笔记本电脑2台、打印机2台、刻录机2台、切纸机2台、订书机4个、师父法像、大法经书、大法资料及若干耗材、光碟等物品价值5万元,现金3万多元。

当时把我绑架到南阳市第二看守所(南阳市人民公园东边)劳役迫害。当时我近70岁,眼睛老化,动作慢,经常遭到打骂、扇耳光,踢屁股是家常便饭,熬到深夜才能完成任务。干完活还不叫睡觉,每天夜里轮流站岗,睡眠时间严重不足。因长时间睡在水泥地板上,两胯关节麻木,两腿没有知觉,走路非常困难,至今行动不便。由于长期低头弯腰苦役,造成我驼背至今还不能直起来。

在提审时,南阳市宛城区610国保大队段献成、杜思伟、赵红伟等人把我绑架到南阳市丝织厂后街农科所旅社,私设公堂,拳打脚踢,因为我不配合,最后给我上酷刑叫“穿心杠”:戴上手铐、脚镣,坐在地板上,用竹杠穿在我的两手小臂与两小腿之间,两人抬起竹杠,人头朝下挂在竹杠上,呼吸困难,不省人事,我就昏过去了。610无法无天,折磨得我九死一生。

2005年元月6日,宛城区检察院宋长太、宛城区法院徐玮等人对我非法开庭,宣判我判3年缓3年。

2013年过大年时,卧佛寺居委会支部书记李某逼迫我妻子张淑芳写不炼功的保证书,使我的妻子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吓的浑身抖擞,睡不好觉,经常失眠,精神萎靡不振,经常发呆。直到2015年2月4日被吓死。江泽民是迫害我妻子死亡的凶手。

我的儿子李振是南阳市“现卧龙区”医药公司化玻门市部正式职工,只因父母修炼法轮功受株连,没有任何手续而被除名,失业至今,造成极大的身心伤害和生活困难。

我被非法判3年缓3年后,回到家中,宛城区610、卧龙区居委会治保主任、片警多次到我家骚扰、恐吓我,至今仍在监控、监视、监听、跟踪我。

江泽民的所作所为给我个人和家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我的合法权利,更为了免于中华民族沦陷于道德崩溃的泥潭,特对江泽民提起刑事诉讼。我只对江泽民提起控告,只想通过此事给其他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一次选择善恶的机会。虽然我和我的家人身心遭受严重的迫害,但还是想让更多的世人了解真相,明辨是非,能够选择一个好的未来,毕竟都是受蒙蔽、受毒害的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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